通知公告

关于发放2021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就业 发布日期:   2021-04-22作者:  就业

各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85号的文件精神,为帮助2021届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经费的发放工作,学院决定启动2021届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以下简称“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困难毕业生: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二)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三)残疾毕业生;

(四)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五)获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六)就业困难毕业生。

按要求,首先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全覆盖。

二、资助人数及标准资助

资助名额6人(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标准为每生600元。具体名额见《四川体育学院2021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推荐人数》(附件1)。

三、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否决条件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获得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2.经常消费高档通讯工具、高档电脑、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或有其它奢侈消费行为的;

3.受助期间,家庭经济状况改善,生活困难基本得到解决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表现的。

5.休学、退学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四、提交材料

1.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1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申请表(附件2)

2.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证明、低保证、本人残疾证、家庭人员残疾证、助学贷款等)

3.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流程

“困难毕业生”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提前告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告知困难毕业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二)学生申请。符合享受困难毕业生帮扶经费条件的学生根据要求,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班级初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负责组织本班学生代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每个班级可推荐2人(若不符合要求,可不推荐),并确定初评名单,报系帮扶认定工作组。

(四)各系评审。各系帮扶认定工作组根据各班的初评结果,对拟受助学生资格进行评审,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包括班级群、官网、公告栏等)。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经公示无异议后,请各系将《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1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经系审核且公示无异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帮扶名单》(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1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资金发放明细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以及申请就业帮扶经费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于2021年4月27日17:00前交至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五)复查。招生就业处对各系汇总相关材料进行复查,结果报送学院困难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学院审批。根据各系认定工作组的评议结果,学院困难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审程序,最终审核确定本年度困难毕业生拟帮扶名单,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帮扶经费发放

困难毕业生帮扶经费由招生就业处配合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到困难毕业生本人社保卡上。

七、工作要求

1、请各系高度重视,结合申请条件制定所在系申报条件并在2021届毕业生中进行广泛宣传,防止遗漏。

2、各系必须严格按照附件1确定的人数和标准发放,不得擅自改变标准、增减人数。各系严格审查申报毕业生材料,杜绝虚报冒领。如出现初审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学院将执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附件1:四川体育学院2021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推荐人数.xls

     附件2: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1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申请表.doc

     附件3:经系审核且公示无异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帮扶名单.xls

     附件4: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1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资金发放明细表.xls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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